THE 新樓盤 DIARIE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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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部分物業的估價均可參考其租金資料(租金比較法)。當有關物業或相類似物業的租金資料在公開市場可供參考時,而這些資料符合應課差餉租值的法定定義,又或是無須作出有損其可靠性的重大調整,則依據這些資料進行估價便是最理想的估價方法。如沒有租金資料可供參考,可以考慮採用收支法或建築成本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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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庭裁定:「按年定期租賃的租客,並非一、二、三或四年期的租客,而應視為可在一段不確定期限內享用有關物業,預計租期可延續至多於一年,但其租賃可於任何一方發出通知便會終止。」

與物業稅不同,因為物業稅是以出租收入作計算[來源請求],所以不能藉以提高價格轉嫁予第三者,提高價格只會令業主繳付更多稅項。 參看[编辑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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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樓市走勢每況愈下,業主若不面對現實減價促銷,放售單位亦難獲承接。

要準確預測樓市並非易事,要不然中原集團創辦人施永青早前亦無須為估錯市道歉。不過樓市升跌的大趨勢,還是有例可循,以下這些指標都是重要參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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